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发表的内容实在、精确、完好,没有虚伪记载、误导性陈说或严重遗失。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日鸿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股份被质押的布告接到公司控股股东之一的尤丽娟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56,036,250股,占鸿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股份被质押的布告公司melody总股本11.21%)函告,得悉尤丽娟女士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详细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被质押的基本状况
依据合同约好,尤丽娟女士于2019年8月2日将持有的本公司股份2,000,000股高管确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0%)质押给鸿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股份被质押的布告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弥补质押,质押期限为2019年8月2日至2019年12月20日。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状况
到本布告发表日,上述股份的质押手续已办理结束。尤丽娟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56,036,250股,占公司总股本11.21%;累计质押5鸿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股份被质押的布告0,2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6%。
三、备检文件:
1.股份质押证明文件;
特此布告。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日